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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期道家著作中的“礼”与“理”/ 庞慧 // Journal of Nanjing University: Philosophy,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2013, Vol. 4 // 南京大学学报 : 哲学社会科学 2013, 第四集
南京: 南京大学学报编委会, 2013
tr. 85-94

“礼”、“理”之辩,是中国思想史上持续数千年的话题。早期道家著作《老子》《庄子》中二字的用法,为二者在中国思想史上的关系定下了基调。“礼”字已见于甲骨文,从春秋时期开始,“礼”被逐渐赋予了形而上的阐释。“理”字则罕见于战国以前的文字资料,直到战国中期,对“理”的理论化改造才展开。《老子》无“理”字。《老子》中的“礼”和“义”被分开,“礼”仅指外在仪式,属“下德”之末,距“道”最远。《庄子》继承了《老子》中“礼”字的用法,并沿着《老子》重视“礼”之内在情质的思路,抨击儒家拘守的“世俗之礼”,主张安于“性命之情”。《庄子》引入了“理”概念,作为儒家式“礼”概念的对立面和替代品。《庄子》的“理”概念补足了老子“道”论缺环,从此“理”和“道”遂成为不同学派广泛采用的一对理论概念,产生了重要的理论回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