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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中国人关于事物本体的发现——“稽”字的哲学之旅/ 蒋重跃 // Journal of Nanjing University: Philosophy,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2013, Vol. 4 // 南京大学学报 : 哲学社会科学 2013, 第四集
南京: 南京大学学报编委会, 2013
tr. 68-84

正如古代希腊哲学家在 ,的讨论中发现了事物的本质一样,古代中国的哲人则在“稽”的讨论中得到了同样的结果。春秋后期到战国末年,除了日常语义之外,“稽”字的内部渐渐地增加了一些哲学含义。《老子》有“稽式”一词,表示事物的存在样式。战国中期以后,“稽”的“考核”“验证”等含义得到广泛使用,这与当时形名法术的兴起有关。在《苟子》中,“稽”与“道”相合,又成为把握事物之度的活动。在与韩非同时代的《鹗冠子》一书中,又用来指代“道”在具体事物中的表现。于是就有了事物本体(本质)的含义。按训诂可知,“稽”与“至”、“止”、“积”、“纪”、“计”等字相通,有到达、停留、积滞、原则和考核等含义。在《韩非子·解老篇》中,韩非提出“定理”的观点,认为“理”乃事物的“形象”或“规矩”,只有“理定”,才可“计会”(考量)。“道”指事物的总体存在,若没有“理”的规定,没有留止的特征,就是不可知的。“道”只有和“理”统一起来,才会成为具体事物的本质。“稽”字所有的含义与韩非的这些观点相吻合,所以才被他用来指代“道”“理”关系。据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研究,古希腊的 (所谓“在者的在”,即事物本体或本质)就具有“停留”、“模式”、“根据”、“当下”等含义,归根到底,他称之为“常住的在场”。韩非用“稽”字表示“道”“理”关系,恰恰具有相同的含义。如果说古代中国也有某种类似在场形而上学的哲学思想的话,那么,韩非凭借着以“稽”为标志的理论创造活动就当之无愧地成为这个传统的杰出代表人物。